朝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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剧版沙海邪簇同人 不动明王 1

*剧版《沙海》,会有一些书中的设定

*OOC,啰嗦,以及吴邪第一人称

*初次写邪簇文,如有不妥烦请告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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胖子有段时间爱看日本来的杂志,是正经杂志来着,不过里面印着许多非常稚嫩的女演员刚出道时拍的清凉写真,他还介绍说这是小日本国的特色,出道的时候都要这么拍一番。多少有些向观众宣告蜜桃成熟的意思吧,我看着她们或是纤细、或是圆润的大腿从各式各样的裙子里探出来,连脚指头都是粉色的,是有些淫/者见/淫/的意思的。胖子非要扯这是清纯,让我脑子里肮脏的想法不要玷污他的纯情。


这点胖子真的冤枉我了,我年轻的时候连打/飞/机的时候脑子里都只有模模糊糊的幻想,屈从自己也模模糊糊的欲望,从来也没有对着美女杂志打飞机的习惯。后来,后来就太多事情了,我打开了一本笔记本,这前半生都在被这世界上的其他欲望驱使、追逐。


我这前半生的提法,胖子每听见一次都要狠狠吐槽我一次,再次强调他还是一枝花儿。小哥从不参与这种斗嘴,不提他闷油瓶的属性,我想对他所拥有的漫长的寿命来说,我这将将过四十的年龄已是我的前半生,他大概是讲不出什么感同身受或者是一枝花的话。


雨村的生活是很简单的,我们三过着地地道道社/会主/义/初级阶段的日子,整日是乐乐呵呵的。这个村庄之外的消息对于我们来说,就像是天上的雨落到池塘里那样,水里的鱼说不上是无知无觉,只是滴不到自己身上了。


这日到了傍晚,坎肩带着二叔的消息来了。看来是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,我悠悠地倒杯水给坎肩递给他。原来二叔让我陪着他两位台湾来的商人朋友去西藏游玩一趟。我从来不知道二叔在台湾也有“商人朋友”,而且这种小事,需要用到我出面吗?我这么问出来,坎肩挠了挠头说他也不清楚,只说二叔要他送我去北京同那边的人会合,可能有些地方需要我作为吴家人出面打点,又说二叔让我尽快出发。


要坎肩送我?是要坎肩“押”我这个废柴了的大侄子去吧。我叹了口气站起来正要给坎肩收拾个地方凑合睡一夜的时候,坎肩这个话一次不说完的小屁孩又蹦出来句,北京那边二叔安排了黎簇接应我。胖子听了,马上露出一副看好戏地表情看着我,我白了他一眼,一时不知道应该说点什么。


上次见他已经是两三年前给瞎子要药方那事了,为此墓里我下狠手坑了他,就此再没见过。仅有一次,瞎子来雨村过年提了嘴自己的徒弟苏万的朋友,也就是黎簇,最近没了动静。我以为这个名字不会在我这里再出现了,他怎么和我二叔搅到了一起,还甘心受我二叔驱使?


坎肩见我站起来,赶紧问我是不是要收拾行李现在就走,我想要否认。一旁的小哥淡淡地接了句说:“明天要下雨,路会不好走。”


稀里糊涂我就被胖子、坎肩二人扔上了去省城的末班汽车,连行李也没有收拾,只拿了两三套换洗衣服。急匆匆地,日夜不分,倒来倒去终于到了北京,又坐地铁去黎簇的店。我站在门口收住脚步,不自觉地整理下自己已经皱巴巴的棉麻衫,又跺了跺脚,看起来像是试图摘掉一身的风尘仆仆。恍神间,坎肩已经进去了。


我左思右想又绞尽脑汁,觉得还是应该先问一句你最近好吗。这句,虽然黎簇听起来会觉得我很欠打,但是我真的想知道他过得怎么样。说起来有点让人笑话,我竟然不敢打听他的消息。那次黑瞎子明明都提到了黎簇的名字,我一把瓜子接一把瓜子地嗑,愣是一个字都不知道怎么问出口。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,我不知道他的消息,就是他过得很好。他是我打造过最满意的作品,也是最失败的作品,坦白来说,我有些不能接受这次失败,因而头一次生出了逃避的决定。我想我对自己的失败承认得坦坦荡荡,因而也坦坦荡荡地将他排除开。


坎肩走了出来,有些尴尬地对我说黎簇已经带着人先行一步了。今天北京刮起了大风,我看不远处树枝抖动的程度觉得这风得有八九级大,如果坐飞机的话,估计是会延误的。这比福建冷多了,我想黎簇也不会好心帮我准备进藏的装备,只好停下来一晚,顺便准备点御寒装备。


到了拉萨,我一时有些头晕,生怕是高原反应走不下去,还好在机场麦当劳卡座上躺了一会儿恢复了过来,可能是这两天都没有睡好的原因吧。坎肩说刚才黎簇邮件联系了他说他们已经去了不丹。


马的,我听着都冒火,这是耍我吧?老子的破肺都要气炸了!老子还特么不去了,老子现在就回去,回雨村!坎肩给我点了儿童套餐端了过来,劝我吃点东西冷静一下。喝了加冰的可乐,我冷静了一些,叫坎肩订机票,找小花托人尽快搞定签证,老子还特么非去不可,去打烂黎簇这傻逼孩子的屁股。


不丹还没和咱们国家建交,想去那还得从其他国家转机,从尼泊尔的话签证比较好搞定,于是小花给我规划了从尼泊尔首都转机的路线。我和坎肩俩人拖着行李赶到贡嘎国际机场,活生生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飞机到了加德满都的特里布胡国际机场。脸肿脚肿地蹲在机场候机室熬了半夜,我终于坐上了去不丹的飞机。坎肩完成了“使命”,在这同我告别。


帕罗机场到不丹首都延布宗还得一阵折腾,所幸的是,终于跟上了黎簇的步伐了——他在延布宗安排了人接我。是一名叫桑布扎的年轻小伙子接待了我,他告诉我黎簇他们三人已经在目的地等我了。桑布扎是个混血儿,他是汉族和不丹族的混血,不过他的汉语讲得极好,汉文化、藏文化和不丹文化在他这里得到了很好地交融和体现,对得起他的名字,因为这个名字是属于吐蕃王朝松赞干布七贤臣之一吞弥·桑布扎的。


桑布扎话不多,身形精壮,比我还要高上半头,看起来是那种会让年轻女孩痴迷的异域类型。他应该也是有些门路的,不丹是不允许我这样的“单人游客”出现的,一定要绑定旅游团才行,而桑布扎轻松搞定了我这个单个游客的问题,因而我十分信赖他。但他一言不发,我心里没谱,忍不住在野风中几次找他搭话,不过始终一无所获。是的,在野风中找他搭话,我正坐着桑布扎的摩托车穿行在平均海拔五千米的山间呢。


越走人烟越稀少,佛塔都不见了,彩旗经幡也失了光泽,夜色亦越深,在一处孤零零的小庙前,桑布扎终于停下了,他告诉我说明天一早出发,很快就可以见到黎簇他们了。我终于可以满怀希望地安稳睡一觉了。


第二天很早的时候,我就醒了,披了桑布扎给我的皮毛大袍子出了这个小庙。我本来是要找桑布扎的,整个困在云里山间起了晨雾,我走了几步觉得还是回去等他回来比较好,这时响起了马蹄声,一个人裹着一身枣红色长袍骑着一头硕大的白马穿了云岚出来。


黎簇,是黎簇。


他化成灰我是认不出的,但只要他露出一丁点属于他自己的部分,我就知道这个人是黎簇,或者是旁的什么。早在那些年,我就用我的双眼丈量过他身体的每一个部分,如果我会雕刻,我想我是能打造出他等身的雕像的。一个优秀的猎人,应当是能够将猎物像庖丁解牛那样,用刀子从里到外清晰描摹的。不过,他倒不是我的猎物,是我的诱饵罢了,选择合适的诱饵是至关重要的,了解自己的诱饵们也是必要的。


从前有年六七月份的时候,我去过他的学校溜达,是扮成清洁工那种。几个男生刚刚踢完足球,乱七八糟地在操场的休息室里换着球鞋、擦着汗,黎簇一个人躺在长椅上,小腿垂了下来晃呀晃的,脏兮兮的足球袜紧紧地裹在上面。过了十几秒钟,他的手也垂了下来,又放在他的大腿根上,我才发现他看起来很瘦,裸/露的大腿竟是有些圆乎乎的,手掌也是。这是小朋友的幼态未脱吧,一切都是饱满又脆弱的。低头看了看自己骨节变粗大的手,还有长期吸烟手指上留下的焦褐色印记,突然有些明白胖子收藏的那些稚嫩写真的宝贵。


我抬头看了看他围巾外露出的一双眼睛,选择了默不作声,低下头盯着他长袍下露出的细瘦脚踝。


他骑在高大的白马上,也选择了默不作声。


忽而,马背上有动静,有人从黎簇背后探出头来,应该是个年轻女孩。她的眼睛像新月,被包裹在茫茫黑夜里,她整个人也被包裹在层层深色的布料里,连手掌都没有露出来,我有些诧异。


黎簇率先下马,又伸出手接那个年轻女孩下马,俩人牵着马往那间小庙走,我愣了愣,选择跟上他们。进了小庙,我看到桑布扎已经回来了。黎簇端坐在矮桌旁,掏出一团东西说事情有变,问我还要不要去。


我顾不上打烂他屁股,急忙问他怎么了。黎簇从那团杂物中拣出一个卡片样的东西给我看。


是一张中国人的身份证,属于一个叫夏青的中年女性。这是,我抬头疑惑地看着黎簇。


“我本来以为只是个导游的工作,昨天我们想要进那个寺庙的时候,发现一些积灰的旅行包,里面有这些可以佐证身份和目的的东西,看起来不是旅游那么简单。我可是什么装备都没带,你考虑下,还要不要去那俩台湾人想去的寺庙。”黎簇说着又抖出来一个笔记本给我。


“……唵达咧都…达……莎哈……”黎簇一旁的年轻女子突然开口念咒,吓了我一跳,她念完似乎一个整句才说道:“是惩罚,是不动明王惩罚他们,他们想要,想要明王的法宝,不走修行的正道,就会受到惩罚……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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